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其中就包括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植物油新国标一《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》。
据悉,新国标是对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(GB2716-2005)和《煎炸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(GB 7102.1-2003)的综合修订,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今年12月21日。
与原标准相比,新国标的主要变化是完善了术语和定义,删除了植物油在油炸过程中的羰基值指标,修改了酸值和溶剂残留指标,增加了命名和标注。食用植物调和油。
作为市场和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之一,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,规范市场,本次修订增加了“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’命名”和“食用植物调和油”。植物调和油“油类标签应标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”,鼓励食用植物油中脂肪酸
新国标经历了10多年的基础检验和评价过程,是目前食用油领域重要的基础标准。
成分(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)大于2%的产品名称及含量混合油标签。
也就是说,按照新标准,消费者习惯于看到标有橄榄调和油、大豆调和油、核桃调和油等的食用油产品出售。植物调和油”的命名。那么在配料表中就可以标明橄榄油和大豆油的比例。食用调和油的比例对消费者来说是“透明的”,消费者只需要看标签就知道是什么油了添加和比例。
事实上,近年来,消费者在实际购买中,由于对调和油产品中的营养成分和配方比例缺乏了解,调和油“公配方”的呼声越来越高。此次,新修订的标准还对植物油成分标示进行了规定。在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》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生产者可以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附近使用不小于配料标识的字体,并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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